人工智慧的法規在 2025 年正經歷重大的轉變,尤其著重於面向消費者的應用。使用人工智能聊天機器人、自動決策系統和生成技術的公司必須為日益複雜和嚴格的監管環境做好準備。
2025 年標誌著人工智能發展「狂野西部」時代的終結。歐洲人工智慧法》於 2024 年 8 月 1 日生效,主要條文於 2025 年內開始運作:人工智慧素養義務於 2025 年 2 月 2 日生效,而 GPAI 模型的治理規則與義務則於 2025 年 8 月 2 日開始適用。
新興法規遵循三層風險方法:
1.關鍵基礎建設 AI 系統: 在醫療保健、運輸、能源和金融市場的應用,現在需要預先部署認證、持續監控和有意義的人工監督。
2.AI 面向消費者: 與消費者直接互動的應用程式必須就 AI 的使用提供明確的溝通、維護全面的稽核追蹤並執行偏差偵測協定。
3.AI 一般用途: 一般系統也需要註冊、基本安全測試和揭露訓練方法。
由參議員 Steve Padilla 提出的加州參議院第 243 號法案,是因應佛羅里達州 14 歲男孩 Sewell Setzer 的自殺慘劇而產生,他在與聊天機建立情感關係後自殺身亡。
SB 243 主要要求:
該立法規定可提起私人訴訟,每次違規可獲得 1,000 美元的實際或法定損害賠償,以金額較大者為準。
SB 420 旨在提供一個監管框架,以確保人工智能系統尊重人權、促進公平性、透明度和問責性。該立法通過要求進行影響評估來評估目的、資料使用和潛在偏見,從而監管「高風險自動決策系統」的開發和實施。
消費者通知義務: 根據 SB 420,受制於自動決策系統的個人必須知道該工具何時被用於對他們做出決策,獲得有關該系統的詳細資訊,並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有機會對這些決策提出上訴,由人工審核。
阿拉巴馬州、夏威夷州、伊利諾州、緬因州和馬薩諸塞州都在 2025 年提出立法,將消費者與 AI 聊天機器人互動時未通知的行為列為違反不公平或欺騙行為或實務 (UDAP),企業將面臨檢察長調查和可能的私人訴訟。
夏威夷州 (HB 639): 將使用能夠模仿人類行為的人工智能聊天機器人而未事先以明確可見的方式告知消費者的行為列為不公平或欺騙行為。除非提供明確通知,否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 AI 聊天機器人的小型企業可獲豁免。
伊利諾州 (HB 3021): 將修訂《消費者欺詐與欺騙性商業行為法》,要求當消費者與聊天機器人、人工智能代理或虛擬人進行溝通時,必須發出明確通知,以免消費者誤以為是在與人類溝通。
加州頒布了第一部機器人揭露法 (Cal. Bus. & Prof. Code § 17940-17942),規定當機器人被用來「故意欺騙」他人進行商業交易或影響選舉時,必須揭露機器人。
猶他州的人工智慧政策法案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olicy Act) 於 2024 年 5 月 1 日生效,要求面向消費者的機器人必須「依需求」揭露消費者正在與「產生式人工智慧而非人類」互動。
2022 年,減肥應用程式 Noom 的客戶控告該公司涉嫌違反加州的機器人資訊揭露法,聲稱 Noom 謊稱會員將收到來自人工教練的客製化計畫,但實際上卻是自動化機器人。雙方達成價值 5600 萬美元的和解。
FTC 發出指引,要求公司「對使用者互動工具的性質保持透明」,並警告不要使用自動化工具騙人。
根據歐盟 AI 法案,自 2026 年 8 月起,AI 供應商必須在使用者與 AI 互動時告知使用者,除非很明顯。AI 產生的內容必須以機器可讀取的方式清楚標示,輕微修改除外。
即使是不認為自己是 AI 公司的公司也可以使用聊天機器人,但必須符合法規。聊天機器人普遍存在於客戶服務、醫療保健、銀行業、教育、行銷和娛樂等領域。
公司必須在各司法管轄區要求各異的零散監管環境中遊刃有餘。缺乏聯邦優先權意味著公司必須遵守不同州的不同要求。
各州立法者正在考慮多樣化的 AI 立法,到 2025 年將有數百項法規出台,包括全面的消費者保護法、特定行業法規和聊天機法規。
將 AI 治理放在優先地位的組織將獲得競爭優勢,因為主動合規是發揮 AI 全部潛力並同時避免法律陷阱的關鍵。
面向消費者的 AI 應用程式的法規環境發展迅速,其中加州率先通過全面立法,處理聊天機器人的安全性 (SB 243) 以及更廣泛的 AI 決策透明度 (SB 420)。
這種各州層級法規的拼湊,為在多個司法管轄區營運的公司帶來了合規性的挑戰,而缺乏聯邦優先權意味著公司必須掌握多變的要求。
強調透明度、人類監督權和保護弱勢族群,意味著人工智慧治理將轉向更具規範性,將消費者保護置於創新靈活性之上。
面向消費者的 AI 應用是指直接與消費者互動的人工智慧系統,包括用於客戶服務的聊天機器人、虛擬助理、推薦系統以及用於電子商務、醫療保健、金融服務和娛樂等領域的會話式 AI。
主要要求包括
不,SB 243 特別適用於「陪伴型聊天機器人」- 具備自然語言介面的 AI 系統,可提供類似人類的適應性回應,並能滿足使用者的社交需求。並非所有客戶服務聊天機器人都符合此定義。
制裁因州而異,但可能包括:
公司應該:
是的,AI 法案適用於為歐盟使用者服務的任何 AI 系統,不論公司總部設在何處。自 2026 年 8 月起,供應商必須在使用者與 AI 互動時告知使用者,除非這是顯而易見的。
公司必須遵守營運所在各州的法律。目前並沒有聯邦的優先權,因此必須制定符合最嚴格要求的多州合規策略。
有些法規為小型企業提供豁免或降低要求。例如,夏威夷州 HB 639 豁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 AI 聊天機器人的小型企業,只要他們在收到適當通知後遵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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